按照中央關于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有關要求,陽泉市計劃利用3年時間完成全市范圍內960個村258267戶的“煤改氣”、“煤改電”工作。
其中,2017年計劃實施201個村(社區)、57581戶。
目前,各縣區已全面開展了“煤改氣”、“煤改電”各項基礎性工作。
陽泉各縣區陸續發布“禁煤令”
環保部公布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將包括我市在內的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納入了大氣污染傳輸通道。
2017年9月以來,我市各縣區陸續發布了實行冬季清潔取暖全面禁煤的通告,通告提出:
禁煤區內全部實施熱電聯供或以氣代煤、以電代煤,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務。
2017年-2019年三年內,郊區將完成全區范圍內147個村50848戶的清潔取暖工作,實現全面禁止原煤散燒。
工程完工后,每年可減少生活燃煤消耗約12.32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0.21萬噸,煙塵排放約0.12萬噸、氮氧化物排放約0.11萬噸。
2017年郊區全區完成1萬戶散煤用戶改造;2018年完成2萬戶散煤用戶改造,實現區建成區范圍內全面禁煤;2019年完成剩余散煤用戶改造,除煤電、熱電聯產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實現全區范圍內全面禁煤。
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原則
(一)市場運作,政府引導。
引入市場競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大力提倡特許經營模式,公平透明、科學選擇。充分尊重用戶主體意愿,自愿選擇適合的改造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和財政支持力度,精心組織、優化方案。
(二)統籌規劃、因地制宜。
統籌考慮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大氣污染防治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城鎮總體規劃及燃氣利用、電力改造、移民搬遷等規劃,因地制宜,集中為主、分散為輔、宜電則電、宜氣則氣,科學選擇技術先進、經濟適用、安全穩定的改造方式,擇優分類推進。
在熱電聯產管網已覆蓋的區域,符合條件的用戶要優先接入集中供熱;
在熱源充足但未實現集中供熱的區域,要盡快延伸管網,實現集中供熱;
在供熱管網無法覆蓋的區域,要加快燃氣管道延伸,積極推廣以氣代煤改造方式;
在供熱、供氣管網均無法到達的區域,可考慮采用電采暖技術進行補充,大力提倡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方式。
(三)分類指導,分步推進。
對不同的改造方式,采用不同的組織指導形式和實施方法,對不同的工作內容,按部門職能分工開展工作指導和劃分責任,對不同的區域,根據資源保障條件,分片分區確定改造方式和實施方法,對總體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和安排,明確劃分各階段任務,分步完成和推進。
(四)安全高效、便民實惠。
按照政府獎補、企業資助、居民承擔的原則,統一清潔能源取暖工程標準要求,統一價格優惠補貼標準,統一開辟項目建設施工綠色通道,提高辦事效率,把便民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方式及內容
1“清潔集中供熱”工程
是指以熱電聯供、工業余熱、燃氣鍋爐、地源、水源、空氣源熱泵、地熱等可再生能源為熱源進行集中供熱,或者采取政府主導、社會資本參與的特許經營方式進行清潔能源改造,因地制宜選擇太陽能、污水(礦井水)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
在市區和縣城建成區、重點鄉鎮等供熱基礎條件較好的區域,要優先發展清潔集中供熱。
在未實現集中供熱的區域,要根據熱源情況積極延伸管網,積極發展清潔集中供熱。
2“煤改氣”工程
根據改造區域內的氣源保障、管網建設等情況,以管道煤層氣、管道天燃氣為主,同時采用LNG點供、壓縮天然氣(CNG)、瓶裝液化氣等,按照“宜管則管、宜罐則罐、管供與點供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優先在已實施燃氣進村工程的范圍內開展改造工作,采暖用氣設備使用壁掛爐、燃氣鍋爐或燃氣空氣源熱泵等。
1、供氣主體選擇。
燃氣企業須主體合法、有特許經營許可,有燃氣經營許可,在此前提下,優先選擇實力強、改造措施得力、后續服務體系完善、積極配合改造工作的燃氣企業為合作主體。
供氣主體企業確定后,在五年內不得進行轉讓,為確保“煤改氣”工程的順利實施,企業需繳納1000元/戶的保證金,由縣區政府管理,工程完工并通過驗收后退還。
2、管道氣源和管網建設。
燃氣企業須承擔儲供氣義務,保障持續穩定安全供氣。
燃氣企業與縣區政府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提出建設改造方案,并由燃氣企業投資建設,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范設計施工。
3、戶內燃氣采暖設備購置。
由市直部門或縣區政府提出推薦采購的設備目錄清單,用戶可在設備清單范圍內自主選擇。
進入設備目錄清單的生產企業和設備須符合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
3“煤改電”工程
針對農村地區分散居民采用地源、水源、空氣源熱泵、地熱、蓄能式電暖氣等電采暖設備。
居民炊事與清潔能源供暖改造工作同步實施,采用燃氣灶、電磁爐、電飯鍋等炊事設備。
1、配套電網改造。
居民用戶及各種可再生能源熱泵站戶表以上,行政企事業單位變壓器以上配套電網改造由供電企業組織實施。
2、戶內電采暖設備購置。
由市直部門或縣區政府提出推薦采購的設備目錄清單,用戶可在設備清單范圍內自主選擇。
進入設備目錄清單的生產企業和設備須符合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
補貼辦法及標準
1“清潔集中供熱”工程
市政府對供熱企業的配套管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
對利用地熱、工業余熱、地源、水源、空氣源熱泵、地熱等可再生能源集中進行區域清潔供熱改造的補貼給予實施企業。
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2“煤改氣”工程
市政府對煤改氣工程按照每戶3450元標準進行補貼,其中,燃氣配套管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
采暖設備購置按照2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運行價補按照每戶每年900立方米用氣量標準,給予0.5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
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3“煤改電”工程
市政府對煤改電工程按照每戶4500元標準進行補貼。
其中,配套電網工程按照1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采暖設備購置按照2500元/戶補貼;運行價補按照每個采暖季每戶1萬度用電量,對采暖季夜間谷期電價補貼0.1元/度。
各縣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縣區政府的補貼辦法。
4其它
對安裝采暖設備的學校、養老院等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的設備購置費用,由市、縣兩級政府各補貼50%。
對特別困難群體以及營利性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的冬季清潔取暖工程,由縣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政策。
點
擊
隱
藏